11/01/2012

調職

就上週末,臨下班前被經理拖去開 “臨時” 會議,說...... 公司缺業務員 (說是請不到有這方面經驗的,而之前的同事都跑光了......) 並帶領新聘的 GM,讓對方了解公司產品與客戶/ 市場,於是乎決定讓我到檳城總部當 “鎮店之寶”。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,“強迫” 我一個星期後便得到總部報到。說實在,心裡極度不願意,不爽到極點!直接向經理表明,他也無可奈何...... 說公司有權調動職員的去向。

眼下留給我的我只有兩條路: 接受調職或申請離職。既然沒得商量,看在經理之前挺照顧我的份上,我也表明立場,說我可以接受調職,但我絕對不會久留。直到一定的期限 (我自設六個月的期限),我便會遞辭呈。這段期間,公司請不請到人也好,那所謂的 GM 能否勝任也罷,都將與我無關。待遇又沒很好、更不準時發薪、佣金是一拖再拖,真是說不上哪點好?!我想,唯一讓我留戀的是自由的上下班時間...... 但有哪個業務員的上下班時間非如此?所以,也沒什麼大不了~
 

不日更新:

與老闆溝通後,他答應讓我過完春節回來後才北上...... 雖然依舊還是得進駐檳城,但至少無需如此匆忙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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